“三类人员”变更流程及所需资料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06-07 10:16
“三类人员”变更流程及所需资料自2021年7月15日零时起,电子证照正式启用。电子证照启用后,“三类人员”本人可使用有效证件或证书编号登录“信息平台”提交申请,所申请事项待审核通过后,可登陆河南省政务服务网(www.hnzwfw.gov.cn)自行打印证书。(一)施工企业名称变更 因施工企业名称变更的,应向发证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关于企业名称变更的批复文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核准通知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企业新的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 (二)个人信息变更 个人信息变更的, 应向发证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1.变更信息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个人工作单位调动 个人工作单位调动的,应向发证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1.原企业解聘证明文件,新企业聘用合同、社保证明等复印件; (四)考核合格证书注销 考核合格证书需要注销的,应向发证机关提交以下材料:1.企业出具注销委托书和解聘证明文件; (注:以上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